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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风情。 (第7/19页)
会走。我晓得你挂念我,我会同他们周旋得好,而後来见你一面。莫要担心我。 同你做过笔友,是我一生之中幸事,下次再回信,不晓得是什麽时候。不过莫要担心,我会将回忆搁於心底深处反复品味,直至你故去,尸T也化作了灰,我亦会记着你。 倘若你驾鹤西归了,去往天界路上定要小心,你欢喜鹤,到时拿捏半天鹤的毛也不走,该怎办?天界该不收你了,小老头。 在天上头,小心有人惦记你,因我能长久的记住你。 ——季洵之。” 另一篇漂亮的,也遭nV人手指掀开,挑出期间的信封。 这篇信要早许多了,明信片也是彩sE的,附上了她的警装照,一身笔挺。 蓝的衣、白皙的颈、修长的指。秀气极了。 “先生,近日可好?昨日看你那头,天已黯淡地Y了,注意防寒。我不晓得如何瞧天气预报,便教阿薄为我听好久电视,这才晓得你那头已Y了。 只不过,信送去时,天该不Y了罢?也罢,就当我的信是青鸟,总带喜讯。 你定疑虑,我这些日子在做什麽?怎会如此有空闲?这是因他们终肯放我此等人物出来了,他们将我作为特派员,调去警察那方助力,他们觊觎我的武功。 警察,你晓得麽?便是民国时披米h大衣的。长官,警署。 现下我自做这工作,专要办些灵异类案件,同几个年轻者一起,案子来了时我便自由,案子走了,我便要遭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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