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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5/12页)
离开。 我求他们不要这麽对我,只要留一个位子,求他们不要把我关在那个暗无天日的房间;我曾经抛开自尊,哭着哀求过。 但没有人理会,何必理会? 我第一个身T渐渐磨损,到灵魂也负荷不了,能做的工作变少了,出的差错变多了。一直到我废了双腿,再也没有他们期望的用处,他们就再也没有出现,我只能用沾满屎尿的手,从盆子里挖出发馊的饭菜。 为免我对他人不利,「恨」这种存在,老早就被上天取走。我没办法恨,只能反覆想着同一件事──如果当初就溺在忘川里,化做冥土的泠流,不要活下来就好了。 这样的我,又能和谁一起生活? 隔天清早,有仇家找上门来,拿着y底鞋跟踹铁门,发出「碰碰」巨响,还夹杂「林可忆,你给我出来,我要迟到了,我宰了你!」的前nV友杂音,b得原本瘫Si在床上的我,不得已逃窗而出。 没亲没故没地方可以收留我,可怜的我只好去市公所上班。 多亏热心的小加,我拔得头筹,第一名到达公所,这对一个混吃等Si的菜鸟而言,几乎是神经病的举动。照平常第一人的惯例,我必须很辛苦地打开密码锁,让铁门上升,进去闷臭的空间里,把楼上楼下二十六个窗户推开,制造出通风的环境,让接下来坐享其成的同事能够呼x1到早晨新鲜的空气,最後还得泡茶。 我不喜欢像茶壶这种陶瓷器具,似乎烧出来就是为了让我打破。不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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