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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第8/23页)

财产权:**

    -着作财产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经济方面的权利,例如复制权、发行权、展示权、改编权等。

    -这些权利允许作者授权他人使用其作品并从中获得报酬,例如透过出版合约、授权合同等方式。

    -着作财产权可以由作者转让给其他人,例如通过版权授予、合约签署等方式,使得他人可以使用和经济利用该作品。

    **差异:**

    -**X质不同:**着作人格权关注作者对其作品的JiNg神和道德利益的保护,而着作财产权则关注作品的经济价值和利益。

    -**转让方式不同:**着作人格权通常不能完全转让,因为它与作者的个人身份和声誉直接相关;而着作财产权可以通过合约等方式转让给他人。

    -**范围不同:**着作人格权涉及作品的创作和修改过程,关注作者的个人意志和形象;而着作财产权涉及作品的经济利用,关注作品的使用和利润分配。

    总的来说,着作人格权和着作财产权在着作权法中各自扮演着重要的角sE,共同保护了作者的利益,但它们关注的方面有所不同,需分别加以考虑和保护。着作人格权和着作财产权是着作权法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在保障作者权益方面有着不同的功能和作用。

    1.**着作人格权:**

    着作人格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拥有的非财产X权利,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姓名权:**作者有权要求其姓名在作品发表时得到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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