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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朝诗会(1) (第2/5页)
这条宵禁的律法,可是他走马上任当了土皇帝後,为了治理宵小特颁的,没想到有一天竟砸了自己的脚。 “公子伶牙俐齿好不痛快,不过你似乎忘了,这船上,还是我做主,你这般逞了口舌之快,就不怕夜深人静的我把你们扔进河里喂鱼?”叶凛之披了一袭黑袍,散开的发丝邪魅的在风中飘摇。黑衣哑奴手中举着火把,他犀利的容颜在跳动的火光下,明明灭灭,如罗刹般慎人。 “那麽公子,徐某和小奴Si不足惜,只是公子您不怜香惜玉麽,屋内的美人还在,若是您现在就毁屍灭迹,不怕美人日後噩梦连连麽?”那人倒是眼尖,只是窗前的一个暗影便被他看见。 “哈哈,是个理由!来人,带他两人到西面的厢房。”谁能想到这一句便对了叶凛之的胃口,这两人还真是能耐至极。 …… 寒冬已去,暖春来袭。 若不是昨日上船的两人提及,倾城都忘了这日子。今日,正是二月十五花朝节,百花生日。 花朝诗会,最初是扬州的几十个富家乡绅联手兴办,发展至後来,便是与民同乐。因着内乱,已废了几年。如今,叶凛之坐镇江南,扬州百业兴旺,各大乡绅得益於他的治理,良田千里,商贾遍地,这次更是捡起落寞了的花朝诗会,大肆兴办——拍马P! 花朝花朝,无花不朝。此次诗会便选在扬州近郊景sE宜人的浣花溪旁。 昨晚,也得亏这那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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