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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野猎 (第7/28页)
r> 不二个头不高,眼睛刚好够着狂风的肩胛骨。别看这“狗”总耷拉个脑袋,他背还蛮挺拔。一头凌乱的白色卷发随步伐微微抖动,后颈给遮住看不见。胳膊上rou鼓鼓紧绷绷的,原来人看着干瘪,rou倒有弹性。这么一端量,他端地是个白皮,大概混了欧罗巴的血,想是从前日晒雨淋地奔生活,给大太阳烤得糙而黑了。哼,白家给他养得白嫩,他有什么不满意! 青白的皮肤,衬得狂风胳膊上的四道疤格外地红,格外地惹眼,却又格外地狰狞,一道一亿人。不二莫名低下头去,怪了,疤也能烫着人。于是低垂的目光,又触着了“狗”的下半截身子。黑袍子牢牢地包住两瓣屁股,仍能看出来rou鼓鼓的且结实,随着步子拧来扭去——且住!那可是狗屁股。管他呢,平时没个看痛快的时候。平时,皇子从不好好瞅一眼下人,流言四起后,他又不能看了。我有什么不敢!不二心想,但终究是没看。 但那些流言,还是莫名地扰起他来。头一次听那些腌臜事,不二正倚着栏杆逗御猫。小玩意儿的尾巴尖戳在他手心上,一下一下地扫着,有点儿酥酥的痒。表叔“咯咯”的大笑声扎透了他耳膜,火辣辣的日头又刺眼,他还不大明白。那天做了什么事,听了什么话,他多数记不得。然而自那以后,心里总有根扫来扫去的小尾巴。 雷奥嘴上没个把门的,他终于闹明白了。天尊,那个终极派的兔儿爷,像男人爱女人那样,喜欢他的“狗”。从他出关前就缠住狂风不放,而不二是皇城里最后知道这件事儿的。 有身份的男子汉,绝不可暴露自己是童子鸡,这个本该由自己一手掌握的世界,竟有这么多自己不晓得的新奇事儿。而那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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