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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掩第三集魔话接线生的诅咒传输工程第六章杀人的後续2 (第6/16页)
说不分哪个国家,法官通常都属於上流社会,从社会底层爬上去的法官要不是少数,就是爬上去以後就忘了自己的出身。上流阶层只跟上流阶层来往,不会跟老百姓一起吃饭聊天,所以司法的结果就是人民的意见在司法系统里消失,由上流社会的专断取代。 有着「世界级社会运动」这面好看招牌的废除Si刑运动,在各国大人物的「保证够上流」加持下,渗透了法院。由於上流人士也会努力只让跟自己一样Ai吃饭聊天的上流人士往上升迁,把坚持站在老百姓那一边的人压在司法系统底层,所以越是高等的法院被渗透得越彻底,cH0U签cH0U到支持废除Si刑法官的机率也越高。 於是有一连串残忍的杀人犯,依照提倡废除Si刑者所推广的「无罪推定」、「罪疑惟轻」原则,以有点理智就无法认同的理由免於Si刑。 像是入室窃盗杀Si屋主少妇,不但数度折返掠夺财物、意图盗领存款,还X侵屍T并烹煮毁屍,最高法院法官判免Si的理由是他的J屍行为证明他(虽然有nV友还是)Ai着(和他之间的关系只能说是单方面被SaO扰的陌生人的)被害人……不禁让人怀疑,要是没有J屍,犯罪过程不那麽非人一点,法官是否反而会判得b较重? 对於「犯人深具悔意所以给其自新机会」的标准,从原本的「取得被害者家属原谅」,变成「取得法官原谅」。只要在法官面前有(对着法官向不可能出庭的被害人)道歉,就算一出法院大门就立刻羞辱Si者,也没有关系。这样法官还认为太严格,已经变成了只要是活人,就算当庭恐吓要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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