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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7 (第4/7页)
的境地,不得已犯个事儿给关到牢里,躲一躲,他就开始庆幸地想,他这辈子作恶多端,是该坐牢了。 终于可以停手了。 想是这么想的。然而世事总是无常。 在牢里第一次看见那个男孩子的时候,叶箐老毛病就犯了。视线时时刻刻跟着人家,四处打听人家的时间表,偏要换到小孩那班作息里去。不去接近,只是远远看着。看到他的懵懂,他的不安,他的孤单,他的沉默,他的无依无靠。仿佛误入狼群的羔羊,和任何人走在一起都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被判刑坐牢的,会是什么天真无邪的好人吗?叶箐不管。不过问,不在乎。他只要饱眼福就好。只要远远喜欢就足够。毕竟不管跟谁比,他叶箐都烂太多了。 但是啊,他看见小羊被狼群围攻,火气立马就上来了,管不住自己了。暴烈性情是在血管里聒噪的因子。不会打人,抢不过别人,就活不下去。这是从小就深刻入骨的教条。 又一次地,手上沾了血,破了戒。 所以,叶箐终究还是逃不过这样的命运。可如果不是这样一双沾血的手,他又能保护得了什么。叫他眼睁睁看着喜欢的东西被夺去,喜欢的人被打死么。 就是如此用沾血的手抱起了一个人,替一个人抹去脸上热泪。 何其有幸,叶箐抓住了他。又何其悲哀,季末被他抓住。 再见面,翻云覆雨后的夜晚,季末背对着他说,你快跑吧的时候,叶箐心里被什么狠狠攥住,捏紧了。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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