坂坡的红皮书_第十六章:真正的犯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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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章:真正的犯人。 (第4/11页)

扯成什麽样子,根本就没有表露心虚的神情。

    「首先我们都知道,你是留守校内的老师,而且清楚知道迎新活动的流程与时间,也就是说,你有着在任何时间点内出现在校内任何地方的可能X。」

    「刘子齐的供述,加上调查通联纪录,我们知道Si者在迎新活动最後的环节开始前,仍处於清醒的状态。」

    「而你正是在Si者与刘子齐通话之後,假借慰问的名义出现在系学会办公室,用掺入的饮料迷昏Si者。你身为老师,Si者当然不可能出现警戒的心态,而且你又是以慰问的名义出现,按情理来说她喝上一口饮料也是应该的。」

    「你本身有在使用,自然也明白这个药物发挥效用的时间,你一边假意关心的闲扯了一些话,直到药效发挥之後,才将昏迷的Si者带到了法学图书馆二楼。」

    「在这之後,你先是将现场布置完成,这才利用乙醚麻醉Si者,最後用作为道具的水果刀将Si者杀害,并且将这把刀遗留在现场,作为迷惑警方的证据。」

    「乙醚本就需要长时间x1入才能产生麻醉作用,按照警方对刘子齐犯罪手法的推论,有限的犯案时间内,刘子齐根本来不及使Si者完全麻醉,再加上现场遗留的线索并不多,这证明犯人有足够充裕的时间来整理现场,因此刘子齐的嫌疑自然减少了一些。此外刘子齐如果有充裕时间整理现场,那麽他为何还要让自己的指纹出现在凶刀上?这是不合理的。」

    「但是,反观你却有足够充裕的时间来将现场的线索抹去,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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