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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交感神经极致亢奋之中 (第4/7页)
明明秦木年不再是那个压迫他,控制他,虐待他的不可反抗的存在,但宋庭非始终控制不住的感到恐惧。 像是一种本能,刻入骨髓。 …… 在没有摆脱秦木年的掌控前,宋庭非一直过着畜生不如的日子。 秦木年混得最风生水起的那个时代,黑白两道,只手遮天。 而宋庭非只是妓女生下来的小杂种,在宋庭非模糊的记忆里,那个女人曾努力着养育他。他与那个女人一起住在一间肮脏杂乱的小屋子里,女人总是傍晚出门,清晨回家。女人的脾气很怪异,经常打骂他,有时抱着他痛哭流涕,有时搂着他温声细语,说要供他读书,要他好好学习。 宋庭非最先学会写的三个字,是他自己的名字,女人教他的。他问女人自己为什么叫宋庭非,她说因为她姓宋,庭非是她觉得两个字好看,随便凑起来的。 宋庭非性格阴郁孤僻,终日沉默不语,平常基本不和女人交流,女人表现得不太介意,但偶尔也会骂宋庭非白眼狼。宋庭非喜欢看书,女人就从二手摊贩那买一堆盗版的破旧书籍给他看。宋庭非照着字帖学写字,女人就买来铅笔本子和一块橡皮擦丢给他,那时候的宋庭非又瘦又小只,在昏暗的小台灯下,专心致志地趴在小桌子上,写了擦,擦了写,纸张被橡皮反复摩擦得薄薄的,破开小洞。 再然后,女人生病了,日益消瘦。她总是持续性的发烧,腹泻,反复肺炎,反应越来越迟钝,床头堆满药瓶,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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