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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满意 (第6/7页)
得像被催眠似的想起了十天前的那个晚上,他们第一次肌肤之亲,徐征醉酒后,边咬着他的耳根边叫他宝贝,像是在叫此前的所有露水情人一样叫着他,但他却听得入了迷,听得情难自禁地,听得来不及防备就为他打开了他身体的每一寸。 他那时就已得到了满足,甚至在那一刻产生了不该有的念想。这念想本来只是零星半点,假以时日,便会慢慢淡去,变得再也看不见。可谁知十天以后,他们两人以这样的姿势躺在一起,徐征压着他,又叫起了这个名字,恍惚间旧梦上演,朝花夕拾,打碎了他一贯的自持与自制。 “徐先生,我是拼了命为您杀的费龙。”方无绪的睫毛轻颤,恐怕他自己都没有发现,他的身体和气势都开始软了下来,像是在诉委屈,“我用七天时间布了这个局,从他来之前,到他死之后。” “我狙死他的时候,他正搂着女人睡觉,我开了消声器,血顺着他的额头向外慢慢地静悄悄地流出,还打湿了那个女人的胸脯。” “我第一次杀人。”他说。 很奇怪,这些本该对着警队谢滔说的卧底心语居然毫无保留地先讲给了徐征听,大概是因为他搂着自己,叫了一声“宝贝”所引发的情感倾露吧。 “好孩子。”徐征哄道。 方无绪努力了一周的狙杀行动,就在‘好孩子’这句简短的褒奖中得到了自我价值的完全升华,他甚至想到了孙默,之前在档案袋上看到他身手不凡却甘于听命于徐征,那时他还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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