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在盛唐_第66章:唐朝的离婚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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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6章:唐朝的离婚 (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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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竟敢奚落本官?”

    胡泽义怒击拍案,大喝:“崔县尉,你放肆!”

    崔耕撇了撇嘴,轻声应了嘴:“也就拍拍桌子的能耐了!我放肆?切,我还任性了呢。”

    声音极低,胡泽义是听不清楚,但看着崔耕一脸无所谓的滚刀rou胚子,差不多能猜出这厮肯定没好话。

    一个县尉竟然还敢顶撞县尊?真是反了天!

    于是乎,胡泽义又要张嘴怒斥,不过却被陈子昂打了圆场:“既然崔县尉想知道何为唐户婚律,本官便说与你听。”

    抢在胡泽义发飙之前,将唐户婚律的来龙去脉及个中重点详解了一番。

    所谓唐户婚律,全称是《唐律疏议:户婚律》,是《唐律疏议》中对婚姻制度的一个系统阐述,主要包括婚姻的缔结婚姻的解除和婚姻的限制三个方面的内容。

    陈子昂着重介绍了关于婚姻的解除这一方面内容,也就是崔耕在梦中后世极为常见的夫妻离婚。

    《唐律户婚》对离婚有三种规定。一协议离婚。指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所谓“和离”:“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二促裁离婚。指由夫方提出的强制离婚,即所谓“出妻”。三强制离婚。夫妻凡发现有“义绝”和“违律结婚”者,官府可主持强制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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