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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神山之主(四) (第4/6页)
这一条,能达成的男人就不多。何况就算丈夫愿意,也没有多少妻子会同意,不向官府出示妻子的同意书,也是无法纳妾的。而妻妾则只是一个表示先来后到的称呼,实质地位没有区别,这就极为考验男人的平衡持家能力,能做到的人就更少了。 与保护妾的利益相对应,自然也有保护妻子的律法。b如说,男人没有休妻的权力,只能提出解除婚姻,如果是喜新厌旧才做出的离婚决定,很可能会被判为婚姻过错方,大半财产都要归于伴侣。 所以神后虽然没有取消一夫多妻制,实际上能做到的人并不多。 当然,按照法不溯既往的原则,这些新的规定只在发布日之后生效,以前的人却是不管的。 如此,从前做妾的自然要觉得吃亏,离婚的不少——神后自有办法把她们纳入到社会的大机器里,推着齐国往前跑。 回到婚姻自由的问题,以逻辑推论下去,很顺理成章地,还会得出以下结果:一男一nV可以,一男多nV可以,一nV多男可以,那多男多nV自然也可以;男与nV可以,男与男可以,那nV与nV没有道理不可以…… 原则是什么?rEn之间的自由结合,不应该受到法律的阻拦。 1uaNlUn是一个难题。目前争议太大,神后并没有直接表态。但是人们通过种种蛛丝马迹猜测,她可能更倾向于,如果没有生儿育nV,则不强加g涉。“这是一个小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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