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捡尸,却是好人(只有最后有点口X,这篇预计互攻) (第3/9页)
几乎伸到我椅子那,将煎蛋夹在面包片中,用手拿起就吃。 “比较简单,你将就吃吧。” 我道过谢,也跟着坐下,端起牛奶一口一口慢慢喝。牛奶是便宜的牛奶,像喝水一样稀薄的奶味,鸡蛋蛋黄很小,如果是阿勇他肯定不会买,家里的食材他都是精挑细选过的。我咬住舌头,有点痛,但足够提醒我不能再想阿勇的事。 “谢谢你,文森特,我昨天的衣服弄脏了,能暂借你这套衣服吗,回去洗干净我会还回来的。” 文森特咬破蛋黄,浆液挤出面包留到手上,他骂了句脏话抽出纸巾擦拭,斜乜着眼看我,然后嘿嘿一笑:“真想谢我啊,留点食宿费就可以,多少你看着给。衣服你回头扔了也无所谓,横竖穿旧的。” 我放下刀叉,将钱包里的现金几乎全拿出来,只留点打车钱。 “衣服我会送回来的。” “行,你送去昨天的酒吧,我是那儿的酒保。” 见我还在思索昨天最后去的酒吧,文森特补充道:“就在XX路口的柴郡猫,啊,如果你打算开车来我得提醒你,那条路晚上你别指望找到车位。” 说完,文森特随性往后仰倒,椅子靠两条腿支着,摇摇晃晃,他大大咧咧地把胳膊架在靠背,半眯起眼随着音乐轻轻哼唱。他身上汗水未干,汗滴顺着沟壑在鼓鼓囊囊的肌rou间滚动,真叫人难以忽视。我低下头用餐,感觉到文森特蔚蓝的双眼时不时扫过我,明明是个不修边幅的糙汉,却像是能把我藏在心底的肮脏想法揪出来,尽数暴晒在阳光下,无所遁形,我讨厌这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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