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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第8/13页)

  着作人格权和着作财产权是知识产权法中的两个不同概念。

    1.**着作人格权**:

    -这是作者与其作品之间的情感和道德联系。

    -它涵盖了作者对其作品的名誉、尊严和完整X的保护。

    -着作人格权通常与作者的身份和声明有关,包括对作品的署名权和反对篡改、变形或其他损害作品声誉的权利。

    2.**着作财产权**:

    -这是指作品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例如作品的复制、发行、展示、表演、放映、放送和转让。

    -着作财产权授予作者或其合法继承人对其作品的独占X利用权,以及从中获得报酬的权利。

    -着作财产权可以转让或授予他人使用,例如透过授权、版权转让或特许经营等方式。

    总的来说,着作人格权关注作者对其作品的JiNg神和道德联系,而着作财产权则关注作品所带来的经济价值和利益。

    着作人格与着作财产权是着作权法上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有着明显的差异:

    1.**着作人格Mhts:**

    -着作人格是指作者对其作品的JiNg神和道德利益的保护,而不仅仅是对作品的经济利益的保护。

    -这包括对作品的署名权要求以作者真实姓名发表、修改权对作品进行修改或者反对对其作品进行任何可能损害作品声誉的变更、尊重权要求作品不受到任何可能损害其作者声誉的行为或处理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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