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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外拾遗篇-告死文 (第4/11页)
、邻居、甚至路人,只要当时在你身边的人,谁都可以。 先跟你抱歉一下,如果可能,我希望你家满门Si绝,但限定对象这点超出了我的能力,也不能确保这样一定能杀Si你,我只好再想想办法,尽量替你争取多一些Si路上的同伴。 为什麽要让我这麽辛苦?再问一次,你不能自己去Si吗? 还有,为了不让你误会我在虚张声势,我先说清楚,除了上述理由外,之所以决定连你一起多杀几人是有着其他种种考量的。 第一,杀你时不把其他人牵涉进来这件事只会让我的行动处处受限,我本来就不专业,顾虑太多只会增加失败的风险,我也不会小觑在场其他人的反应,正常情况下那些人可能成为你逃Si的助力,或是最终反制我的关键,只有无差别的动手方式才能吓阻其他试图靠近阻止的人,如果不能一刀毙命,这还能为我的补刀多争取一点时间。 第二,从现行法律来看,就算真杀了你,只杀了你,我被判Si刑的情况还是很低的,不管犯意有多明显,犯行有多恶劣,这也是我不在乎把这封信寄给你的原因之一,我不担心你把它列为恐吓证据,它不能也不会是我必须判Si的理由,我们的法律说到底就是这麽一回事。 有一点别Ga0错了,我说这些并不是想逃避Si刑,相反的是,我希望能判Si刑,而且最好速审速决,但这不是我能决定的。 并不是我多有勇气或活的不耐烦,如同研究你,我更审慎的评估过自己,思考过後,我不认为自己受的了牢狱生活,也无法保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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